您的位置:鄂州市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支队 > 信息 > 政策法规 > 公共场所卫生
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集中开展农贸市场专项
监督检查
【字号: 】   【复制链接】   【转发】   【纠错】   【打印】   【关闭】    2017年08月23日   
监督检查
 

根据《鄂州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市政府令3号)文件精神要求,为切实履行好农贸市场卫计部门管理职责,确保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相关工作目标得到全面落实,推进我市顺利通过国家测评,8月18日至21日,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联合市疾控中心、各街办、鄂州开发区对我市城区农贸市场集中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和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专项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

本次专项监督主要对农贸市场是否设置和更新健康教育宣传栏,以及病媒生物密度控制工作的开展情况,设置毒饵盒的数量以及毒饵的投放是否符合要求等内容进行检查。检查发现,少数市场没有及时更新健康教育宣传栏信息,大部分市场毒饵盒数量不够,毒饵未定期更换、投放。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均现场下达监督意见书,要求各集贸市场限期整改。此次行动共检查农贸市场20家,下达了《监督意见书》20份。下一步,针对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健康教育和病媒防控工作全面落实到位。

 


10246 内容页访问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