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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保障城乡居民
饮水安全
【字号: 】   【复制链接】   【转发】   【纠错】   【打印】   【关闭】    2018年01月17日   
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保障城乡居民饮水安全
 

          -----鄂州市开展城乡生活饮用水每日监测与公示工作 

为加强生活饮用水监督监测工作,及时报告、处理饮用水污染危害健康事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鄂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严格《湖北省城镇供水条例》要求,自2016年4月11日开始,全面启动城乡生活饮用水每日水质监测与公示工作。

市卫计执法局一年365天包括节假日,每天安排专车、专人,对城区集中供水单位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最少5个定点进行采样,使用专用设备对水质浑浊度、色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和余氯5项指标的现场快速检测,并将水样及时送市疾控中心实验室进行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耗氧4项实验室指标进行检测。鄂城区、华容区、梁子湖区卫计执法机构也每日分别采集辖区2个末梢水水样,现场快速检测水质浑浊度、色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和余氯5项指标。市、区对每日检测结果均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市卫计委网站和市卫计执法网站予以公示,全市城乡居民可适时查询每日水质检测结果。

从启动每日水质检测与公示工作以来,除极个别时候出现浑浊度、余氯轻度超标外,水质检测合格率较高,市民完全可以放心使用。当检测结果出现异常情况,市卫计执法局均立即赴现场核实,启动应急预案,并督促供水企业调查原因,及时整改,必须时提醒市民做好应对措施。通过城乡生活饮用水水质每日监测与公示工作,有效的保障了全市市民的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确保广大市民喝到“放心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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