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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健执法支队开展集中隔离场所监督指导工作
【字号: 】   【复制链接】   【转发】   【纠错】   【打印】   【关闭】    2020年02月08日   
市卫健执法支队开展集中隔离场所监督指导工作

鄂州市新冠疫情形势严峻,按照“四集中”原则和“四应四尽”要求,鄂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医疗救治组在4个街道办事处设置了11个留观病人和疑似病人集中隔离收治场所。鄂州市卫健执法支队在市卫健委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安排下,对11个集中隔离场所开展监督指导工作,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9份(2家集中隔离场所未开展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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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在对集中隔离场所进行监督指导中,详细询问了每个集中隔离场所病区设置和病人收治情况。据悉,目前已有5家集中隔离场所已收治病人,6家集中隔离场所已改造完成或正在改造。执法人员监督并指导集中隔离场所传染病防控工作、医疗废物处置和污水处理等工作。重点规范集中隔离场所设置、规范密切接触者及其场所的管理工作,要求各隔离点严格执行消毒管理制度和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同时要求各隔离点做好患者和医务人员的个人防护工作和医院污水消毒处理工作。在监督指导的同时,执法人员还对隔离场所使用的消毒产品进行检查,抽查消毒产品20余种,保障新冠期间消毒产品卫生质量安全。

下一步鄂州市卫健执法支队还将进一步加强对集中隔离场所的监督指导,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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