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30日,按照省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市卫健执法支队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我市主城区室内游泳场馆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
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卫生监督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了游泳场馆的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情况,浸脚池、游泳池水水质及水温监测公示情况,游泳池水消毒设施安装和消毒产品存放情况,游泳池水定时更换、消毒情况等。
此次共检查游泳场馆8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个别游泳场馆泳池水质余氯和水温未公示、强制性喷淋设施未正常使用等问题,监督执法人员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督促其限期整改。
下一步,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将适时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切实维护游泳场所卫生安全。